元(含本数),按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6.27%、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1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资金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6,295.45万元,可为本次回购股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72,347,134.10元,流动资产为163,445,951.39元,货币资金余额62,954,491.03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6,319,480.55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 为38.31%,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4,564,043.76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86,209.20元,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经营、财务及业务发展情况良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 五、回购对挂牌公司层级的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公告前,公司系创新层挂牌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当创新层挂牌公司出现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全国股转公司将其调整至基础层。本次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不会触发创新层降层情形。如触发上述情况,主办券商将及时督促公司办理调出创新层的相关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发降层的有关情形。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实施。 (二)本次回购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没有股东接受回购要约,导致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回购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若本次回购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于该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的第三方行为的情形。 主办券商已按照《实施细则》核查力尊信通本次股份回购及相关事项,并提醒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操作,并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力尊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之签章页)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