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乐橡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1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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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555        证券简称:天乐橡塑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以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882,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122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采取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4.1 元/股,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2 万元(含本数)。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为富安达优选 3 号权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符合《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购者主体条件。

  限售安排:股东因本次发行而持有的新增股份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为天乐橡塑,因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全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关于本次发行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882,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发行的情况,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882,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张家港天乐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审批程序,且本次发行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该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882,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张家港
  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斌与发行对象签署《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该协议约定了特殊投资条款。特殊投资条款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009,4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斌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股票发行,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 51,012,000.00 元。

  拟变更为:人民币 52,232,000.00 元。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12,000.00 元。

  拟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232,000.00 元。

  公司章程第十七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51,012,000 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拟修改为: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232,000.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修改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882,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拟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882,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起草、修订、签署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股票发行的申报材料及回复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具体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起草并与发行对象商定及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4)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在发行前确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授权董事会聘请为本次股票发行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办理股份登记、股份流通相关事宜,办理修改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7)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882,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适应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882,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九)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追加专利质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了最高
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的位于凤凰镇济富路 202 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
8229928)作为抵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对本次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授信业务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根据交通银行要求,需追加质押公司持有的五项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2210090219.X、ZL202210126510.8、ZL202410281781.X、ZL202410051007.X、ZL202311025052.X)。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7,882,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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