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2727 证券简称:景心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广州市景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5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2 月 2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24)粤 0106 民初 16431 号(暨(2024) 粤 0106 立 2319 号)魏伟芳与广州市景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 案,原定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 时 15 分开庭,现接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4 日 15 时 45 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魏伟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州市景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公告编号:2024-02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依法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做出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告认为被告在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未尽法定的披露义务,隐瞒了被告拟收购方广州朗胜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巨额债务和重大诉讼的案件事实,未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导致参会股东在未全面准确真实了解情形的情形下行使了表决权,公司决议的表决程序违反了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存在重大瑕疵。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无果,遂向法院提起撤销公司决议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被告 2023 年 9 月 7 日做出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若有)。 理由: 公司依法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做出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告认为被告在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未尽法定的披露义务,隐瞒了被告拟收购方广州朗胜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巨额债务和重大诉讼的案件事实,未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导致参会股东在未全面准确真实了解情形的情形下行使了表决权,公司决议的表决程序违反了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存在重大瑕疵。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无果,遂向法院提起撤销公司决议诉讼。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本案件定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4-023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公司经营方面的后续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的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后续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涉案纠纷。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传票 广州市景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