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城服: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1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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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60,000      0.60%

 7  杨宁      董事                            10,000      40,000      0.40%

 8  刘波      董事                            10,000      40,000      0.4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90,000      1,560,000    15.60%

 1  关云萍    大庆快点小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  32,000      8,000        1.28%

              行董事

 2  凌震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10,000      40,000      0.40%

              司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3  刘伟杰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20,000      80,000      0.80%

              司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4  石珂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8,000        32,000      0.32%

              司郑州分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

 5  张国春    山西晋美万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  6,000        24,000      0.24%

              总经理

 6  郭爱娜    山西晋美万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  6,000        24,000      0.24%

              总经理

 7  黄龙      山西晋美万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  6,000        24,000      0.24%

              总经理

 8  刘燕      沈阳万联恒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  8,000        32,000      0.32%

              务负责人

 9  童萍娟    杭州德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  20,000      80,000      0.80%

              理

 10  肖静      四川万联智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业  6,000        24,000      0.24%

              务主管

 11  韩君      四川万联智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  6,000        24,000      0.24%

              总经理

 12  冷鑫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6,000        24,000      0.24%


                司杭州分公司人事经理

  核心员工小计                                  134,000      416,000      5.36%

  合计                                          524,000      1,976,000    20.96%

 (3)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9,449      57.2066%      39,235,449    56.8816%

  2.无限售条件股份          29,742,004      42.7934%      29,742,004    43.1184%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0              0.00%        0            0.00%

  划等)

  总计                      69,501,453      100.00%      68,977,453    100.00%

    2022 年度公司总资产为 234,009,418.5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1,871,117.73 元,
 公司此次拟定向回购股份回购金额 1,049,385.33 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0.45%,占公司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80%,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在《中国商报》上刊登《减资公告》,通知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
 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综上,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已于 2024 年 1 月办理完结,定向回购股
 份并注销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  承诺结束  承诺来源  承诺类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
              日期      日期                  型                              行情况

 实际控制  2016年2月  -          挂牌      同 业 竞  详见承诺 1                正 在 履
 人或控股  5 日                              争承诺                            行中

 股东

 其他股东  2016年2月  -          挂牌      同 业 竞  详见承诺 2                正 在 履
          5 日                              争承诺                            行中

 董监高    2016年2月  -          挂牌      同 业 竞  详见承诺 3                正 在 履
          5 日                              争承诺                            行中

 实际控制  2016年2月  -          挂牌      限 售 承  公司股东承诺对本次挂牌  正 在 履
 人或控股  5 日                              诺      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据  行中

 股东                                                  《公司法》第 141 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第 2.8 条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

                                                      二十六条的约定做出锁定

                                                      承诺。

其他股东  2016年2月  -          挂牌      限 售 承  公司股东承诺对本次挂牌  正 在 履
          5 日                              诺      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据  行中
                                                      《公司法》第 141 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第 2.8 条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

                                                      二十六条的约定做出锁定

                                                      承诺。

董监高    2016年2月  -          挂牌      限 售 承  公司股东承诺对本次挂牌  正 在 履
          5 日                              诺      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据  行中
                                                      《公司法》第 141 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第 2.8 条

                                                      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

                                                      二十六条的约定做出锁定

                                                      承诺。

秉屹(上  2020 年 12  2022 年 12  收购      限 售 承  秉屹(上海)投资以其持有  正 在 履
海)投资  月 11 日    月 10 日              诺      的河南睿斯特物业股权认  行中
                                                      购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业

                                                      绩承诺期内自愿限售,如本

                                                      次交易在 2020 年完成,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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