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第二十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第二十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2、公司独立董事对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针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系鉴于公司已在 2024 年 4 月主动撤回上市申请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计划及管理办法中关于持有人权益处置和回购价格的约定进行调整。 修订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70)、《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4-072),修订内容已通过楷体加粗字体标注。 特此公告。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