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430089 证券简称:天一众合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1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89 天一众合 2024 年 8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 号天一众合大厦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此事项签订持续督导解除协议,生效条件为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11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生效条件为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变更事项相关文件的拟定、相关协议的签署、变更备案及其他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变更主办券商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 公告编号:2024-011 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上午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 号天一众合大厦二层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 号天一众合大厦二层,邮编:100191,联系人:姜艳 联系电话:010-51261933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天一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