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以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 153.09 万元,未分配利润-10,552.18 万元; 净利润-231.04 万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上述情况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博大光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 性。 5、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 管理层将采取相关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调整销售、研发、生 产政策,加强市场环境的预测,研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利用自 身研发能力强的优势,采用集中差异化战略,深耕现有市场, 同时开拓新产品市场,增强公司自身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三.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 √否 三.二.(二) 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 □是 √否 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14,548,451.94 883.82%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作为第三人 合计 14,548,451.94 883.82%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临时 是否 案件进 公 是否 形 展 告 性质 案由 结 涉案 成 或 索 案 金额 预 执 引 计 行 负 情 债 况 2024-017 原告/申请 买卖合同 是 17,676,204.88 否 (一)再审情况 人 纠纷 此案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 2023-013 公告 已经披露,法庭 一审(2023)经 0115 民初 3614,二审 (2023)经 02 民终 11626,判 定博大光通败 诉。此案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2024-017 到 18 公告已经披 露,此案经另 行从新起诉, 法庭一审 (2024) 京 0115 民初 3222 号,2024 年 6 月 20 日法院开庭, 博大光通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提出撤诉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