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电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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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

 销售费用                  140,520,716.72    15.82%  150,528,124.39    14.95%    -6.65%

 管理费用                  14,584,942.06      1.64%    18,358,550.04    1.82%  -20.56%

 研发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财务费用                    7,977,842.35      0.90%    10,559,064.88    1.05%  -24.45%

 信用减值损失                -546,198.38    -0.06%      -125,469.77    -0.01%  -335.32%

 资产减值损失              -1,482,765.64    -0.17%      -363,845.87    -0.04%  -307.53%

 其他收益                    278,411.18      0.03%    2,878,039.86    0.29%  -90.33%

 投资收益                    745,380.24      0.08%    1,216,553.50    0.12%  -38.7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资产处置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汇兑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24,525,935.9    -2.76%  -28,672,856.50    -2.85%    14.46%

 营业外收入                  3,313,861.46      0.37%    10,551,104.29    1.05%  -68.59%

 营业外支出                  1,046,133.81      0.12%    1,358,313.34    0.13%  -22.98%

 净利润                    -16,716,484.27    -1.88%  -14,486,377.44    -1.44%  -15.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2,798,533.20      -        80,916,434.84    -      -59.47%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373,769.43      -        -56,082,466.73    -      148.81%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2,485,843.80      -        -56,474,306.78    -        7.06%
 额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营业情况分析: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11.81%,主要是基于战略调整持续关闭低效门店,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的 减少呈同比例下降。
 2、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6.65%,主要是关闭低效门店加快数字化转型降本增效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335.32%,主要是政府补贴及供应商应收款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307.53%,主要是公司细分库存结构计提坏账所致。
 5、其他收益:同比减少 90.33%,主要系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38.73%,主要系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7、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14.64%,主要系前期战略调整减少低效门店止损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 68.59%,主要系同期因政府城市改造产生物业赔偿款所致。
 现金流量分析:

 1、2024 上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83,456,236.16 元,增加比例 148.81%,主
 要影响因素如下:
 (1) 增加投资活动,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20.0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65.1%。

 2、2024 上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3,988,462.98 元,增加比例 7.06%,主要影
 响因素如下:
 (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 7.06%,主要是上半年暂未购入大金额使用权资产。
 3、2024 上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98,533.2 元,公司净利润-16,716,484.27 元,
 公司净利润与现金流量净额差异 49,515,017.47 元,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严格管控各类资金占用所致。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  主要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类型  业务

 深圳市生  子公  家居  20,000,000.00  41,964,037.29  29,660,361.65  25,710,368.55  70,384.68
 活本色实  司    相关

 业有限公          商品

 司                的采

                  购及

                  销售

 顺电香港  子公  家用    5,000,000    330,144.94    -54,756.82          0  1,870.47
 发展有限  司    电

 公司              器、

                  消费

                  电子

                  产品

                  的进

                  出口

                  贸易

  报告期内,顺电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深圳市生活本色实业有限公司和顺电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2 家。

  (一)深圳市生活本色实业有限公司

  1、生活本色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7 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深圳市生活本色
实业有限公司主要定位为公司经营家居相关商品的采购及销售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家私、日用百货、五金和建筑材料的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柜台出租。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零售;图书报刊零售;烘烤类点心制售、奶茶制售、咖啡制售(不含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

  (二)顺电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1、香港顺电成立于 2020 年 1 月 9 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港元;主要定位是为
公司采购国外进口产品,其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五金、通信器材、设备、电子产品的购销、零售及批发。
以上子公司净利润对公司影响均未达到 10%,且不存在其他子公司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在 10%以上。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所销售的产品主要为耐用家电产品,与房地产密切相
                                  关,消费存在一定滞后性。另受大环境影响,大众消费趋向理
                                  性,电子消费品更换频次放缓,预计 2024 年下半年公司销售
 市场风险                          收入持续下滑,可能仍存在亏损。

                                      应对措施:公司下半年进行降本增效,重点提升现有门店
                                  坪效, 关闭低效亏损门店,同时在北上广深寻找优质购物中
                                  心开设新店。

                                      根据 1986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
                                  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的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与公司合作的供
                                  应商一般是规模较大的企业,产品质量较高,但若公司销售的
 商品责任风险                      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消费者可能向公司进行索赔使公司遭受
                                  损失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

                                      应对措施:在供应商管理上,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
                                  序》, 对合作供应商的条件做了严格要求。在与供应商合作
                                  前,必须 进行供应商的信息收集、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等各项
                                  工作,确 保合作供应商合法合规。对于合作中的供应商,公司
                                  定期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资质的有效期、商品质量等各方面。

                                      公司营业网点集中在繁华的一、二线城市,可能面临合同
                                  到期、新店开设等均涉及租金上涨及到期不能续签、物业违约
 租赁营业场所风险                  收回营业场所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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