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930 证券简称:京城皮肤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 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 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4.59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 目前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自挂牌以来,京城皮肤股票二级市 场交易量较低,最近6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为42股,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决议之日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公司股票存在成交记录,交易均价为14.59元。 截至董事会召开前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4.96元/股,低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每股净资产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分别为 1.73 元及 1.80 元,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37 元及 0.47 元。在充分考虑 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流动资金及每股净资产基础上,本次回购价格上限高于公 司最近两年每股净资产。具有合理性。 3、前期股票发行价格 公司最近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发生于 2020 年,发行股数为 735,295 股,发行价格 为 13.60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 此次回购是为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维护投资者利益。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次股份回购价格略高于前次发行价格,具有合理性。 4、同行业公司情况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指引》,公司属于卫生和社会工作-卫生-医院-专科医 院(Q8415)。公司选取同行业挂牌公司、上市公司市净率、市盈率情况如下: 2023 年 2024 年 7 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31 日收盘价 扣除非经常性 每股净 市盈率 市净率 (元/股) 损益后的基本 资产 (倍) (倍) 每股收益 (元) 831672.NQ 莲池医院 9.79 0.79 6.02 12.39 1.45 835387.NQ 荣恩集团 3.09 -0.17 1.04 -18.18 2.97 301267.SZ 华厦眼科 20.13 0.61 6.73 33.00 3.34 平均值 0.41 4.60 9.07 2.59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同花顺iFinD,当日没有收盘价的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市净率=每股市价/每 股净资产。 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计算,对应的2023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的 市净率为8.33倍,每股收益的市盈率为31.91倍,高于同行业挂牌公司市净率平均值。 产生上述情形的原因主要系同行业可比挂牌公司较少,且上述公司虽与公司处于同一 行业,但营业收入、资产规模、利润规模及股票交易流动性等与公司均有较大不同, 从而导致市净率存在较大差异亦属正常情形,因此,可比挂牌公司市净率对于公司虽 有参考意义,但价值有限,公司回购价格系根据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实际经营发展情 况以及未来市场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予以确定,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次股份回购定价考虑了股票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前期股票发行价格、 同行业公司情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 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560,000 股,不超过 5,0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8.98%-9.99%,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76,05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 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 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 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 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四)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 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 购”等违规情形。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类别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2,868,176 25.36% 12,868,176 25.36% 2.无限售条件股份 37,867,119 74.64% 32,797,119 64.65%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5,070,000 9.99%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4,560,000 8.98% 总计 50,735,295 100.00% 50,735,295 100.00% 如按本次回购数量下限计算,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2,868,176 25.36% 12,868,176 25.36%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7,867,119 74.64% 33,307,119 65.66% 3.回购专户股份 4,560,000 8.98%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4,560,000 8.98% 总计 50,735,295 100.00% 50,735,295 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 2024/7/31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影响 的分析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14,637,050.23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1,282,539.41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8,621,671.32 元,货币资金余额 49,023,464.35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8,621,671.32 元,未分配利润 23,409,806.91 元,一年期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1,539,027.78 元。公司计划在未来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分批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