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51 号 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仟亿达)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真实性 你公司报告期内直销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5,042.41 万元,同比下降 31.48%。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4,356.65 万元,同比增长 2.55%。坏账准备余额为 3,183.24 万元,本期增加计提 786.52 万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1,960.00 万元,本期未发生变动,公司解释系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 13,559.61 万元,报告期期初8,746.41 万元,同比增加 55.03%,公司解释系玉昆钢铁余热发电项目的建设期,预付供应商款项较多。其中对三河市豪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豪情”)预付款项余额为 3,366.39 万元,系三河豪情为云南玉昆项目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服务款项。公司披露 2024 年 1 月公司终止与三河豪情的《购销合同》,期后已收回预付款 2,108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未披露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请你公司: (1)说明直销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具体模式,包括不限于获客方式、具体业务内容、提供方式、定价政策、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为提供有关服务或销售有关商品向供应商采购商 品或服务内容等; (2)结合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政策及回款情况等,说明在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客户延长信用期扩大销售的情况; (3)结合应收账款客户类型、偿债能力、回款情况、账龄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4)说明公司采取预付模式的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商业合理性、定价公允性,主要预付对象是否系关联方或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结合公司与三河豪情交易的主要背景、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内容、发生大额采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说明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购销合同终止是否影响云南玉昆项目建设进度。说明公司对剩余预付款项采取的催收措施; (5)说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相关业务开展的背景与业务模式,报告期末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关于关联交易 2023 年 10 月 18 日,你公司与北京仟亿碳碳达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仟亿碳”)签署合作协议,逐步支付仟亿碳 5,000 万元用于支持仟亿碳在碳资产开发领域的持续发展,主要适用全国碳资产项目。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中仟亿碳金额 208.95 万元,账龄一年以内。 通过查询工商公开信息,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总 经理王元圆曾在仟亿碳担任董事、法定代表人,自 2023 年 12 月离职;仟亿碳控股股东北京珊瑚清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瑚清源”)曾是王元圆控制公司,王元圆于 2023 年 7 月转让其全部股权,不再控制珊瑚清源。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未认定仟亿碳为公司关联方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公司与仟亿碳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相关款项支付进度,款项支付是否具有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是否存在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 3、关于对外投资 你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与海南精匠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 议,设立广东中和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中和碳”),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 万元。其中你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4,4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9%。海南精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精匠”)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根据公开渠道查询,海南精匠成立时间为 2022年 4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股东为两名自然人。除广东中和碳,未参与其他有限合伙企业管理。 根据你公司年报披露,你公司未将广东中和碳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原因系公司不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形式。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实缴出资额 4,455 万元,未对上述投资确认损益。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背景等,说明你公司投资广东中和碳的商业背景及合理性; (2)说明广东中和碳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自 2022 年成立至今业务拓展及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公司年末未确认投资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4、关于在建工程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 30,592.11 万元,较期初增长 17,970.52 万元。其中玉昆钢铁余热发电项目本期增加 16,135.75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玉昆钢铁余热发电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约定、运营模式、预期收益,销售和项目采购定价公允性,客户及项目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2)说明公司在建工程盘点情况,包括盘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盘点方法、程序、盘点比例、盘点结果,是否存在盘点差异及产生原因、处理措施。 5、关于其他应付款 你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6,075.30 万元,同比增长 76.97%, 其中,往来款 5,181.27 万元,较期初增长 125.24%,你公司披露增长原因为本期玉昆发电项目处于建设期拆借资金。 请你公司列示往来款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拆借资金余额、还款期限及借款利息、款项用途以及担保或抵质押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或抵质押情况,拆借资金到期是否会对你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3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