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40 号 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腾茂科技)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及收入确认 年报显示,你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246,209,176.60 元,同比下降 6.56%;综合毛利率为 31.92%,较上年同期减少 2.55 个百分点。其中,本期实现境外销售收入14,016,152.32 元,同比增长 35.29%;毛利率为 32.31%,较上年同期增长 14.30 个百分点。针对海外客户,你公司主要采用买断式经销模式进行销售。 请你公司: (1)结合主要产品构成、成本费用归集、销售价格、市场竞争状况等,说明本期你公司收入减少同时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披露海外销售涉及的经销商的数量、具体的管理方式,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对经销商的销售返利,如是,请说明销售返利涉及的具体金额、公司具体的账务处理情况及会计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 47,753,986.72 元,同比增 长 7.96%,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分别为26,416,751.54元、4,990,766.27元,同比分别增长42.49%、22.84%,发出商品期末余额为 1,949,401.77 元,同比降低 65.52%,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77,059.80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的库龄、状态、相关存货的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等,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说明发出商品具体的内容、对应客户及计提的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本期将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进行报废的具体原因; (3)分产品列示委托加工物资的数量、金额、存放地点等具体情况,补充委托加工的主要合作方、合作方式、是否为关联方、收费依据等,说明委托加工产品在公司生产中所处具体环节、是否涉及核心产品,如是,请说明委托加工的目的、必要性及对你公司的具体影响。 3、关于关联方采购 年报显示,2020 年、2021 年,你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均为关联方河津市晨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晨浩化工”)。2021 年至 2023年,你公司向晨浩化工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41,838,513.63 元、21,011,606.09 元、12,369,656.31 元,主要为采购铝溶胶和特种硅酸钠。2022 年,你公司改变了与晨浩化工的合作模式,由采购成品改为委托 加工方式,公司以委托加工费用的形式结算支付。 请你公司: (1)说明铝溶胶、液体硅酸钠历史供应商的合作及变动情况,晨浩化工的成立背景及与公司建立合作的过程,关联采购的必要性,你公司是否对晨浩化工存在依赖; (2)结合市场价格、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定价依据等,说明向晨浩化工采购的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3)说明与晨浩化工合作模式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价格是否发生较大变化,目前是否仍由晨浩化工主导相关采购并控制相关存货;你公司对委托加工物资的管控机制,和晨浩化工自有存货能否准确区分,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3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