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430434 证券简称:万泉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 期 3 栋 D 座 10 层 1005、1006 单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亮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详情参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9 日登载于 公告编号:2024-01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议案内容: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 186,627.29 元(未经审计), 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6,786,991.15 元(未经审计),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会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提名李会贤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开始,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7 (四)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