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9164 证券简称:兴华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7月6日,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090号)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00,000.00元。 2017年7月26日,上述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让。 2017年6月9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7)第4914号《验 资报告》,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为4,851,103.06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9 月3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南京兴华建筑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6- 公告编号:2024-028 007)。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 10 月 15 日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 年 5 月 22 日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出具众会字(2017) 第 4914 号《验资报告》,兴华设计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 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兴华设计已与主办券商、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模板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已有的管 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公 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兴华设计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851,103.06元,报告期未使用以前年度剩余的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 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5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5,500,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902,589.26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902,589.26 2024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127,716.67 以前年度投资理财收益 121,047.45 公告编号:2024-028 2024 年半年度利息收入 4,928.20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4,851,103.06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将公司原计划用于 “对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60万元)用途变更为“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变更金额占募集资金比例为18.04%。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 报告期公司未使用该等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一)《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特此公告。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