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5,912.47 税法规定的可额外扣除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101,522.90 3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其他收益 99,999.51 49,368.17 利息收入 15,558.68 11,265.83 往来款 5,001.56 4,619,592.35 合 计 120,559.75 4,680,226.35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付现费用 429,294.14 416,849.77 往来款 9,525.85 3,756,000.00 手续费 6,138.35 合 计 444,958.34 4,172,849.77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收到闫昕拆入款 14,000,000.00 8,400,000.00 合 计 14,000,000.00 8,400,000.00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融资担保评审费 偿还闫昕拆入款 8,000,000.00 4,300,000.00 票据贴现费 支付的房屋租金 295,879.42 合 计 8,295,879.42 4,300,000.00 3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426,859.99 1,622,902.48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406,341.58 -146,665.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9,483.52 5,831.07 无形资产摊销 2,137.80 31,210.02 使用权资产摊销 148,814.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51,399.50 197,471.6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1,522.90 36,583.9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51,026.02 -1,336,916.1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989,991.91 -9,177,505.6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3,419,308.36 12,386,835.3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58,447.04 3,539,746.8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3,468,179.30 20,208,589.6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353,537.89 3,784,376.8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114,641.41 16,424,212.80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现金 22,896,314.29 441,672.88 其中:库存现金 476.45 476.4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2,895,837.84 441,196.4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71,865.01 911,865.01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468,179.30 1,353,537.89 37、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补助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98,200.00 合计 98,20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无。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无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金谷电子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 饲料、食用 100.00 商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 三街 9 号 B 座 B704 农产品销售 设立 北京车马帮科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 其他科技推 北京市 三街 9 号 B 座 7(6) 广服务业 70.00 设立 技有限公司 层 B706 金谷高科(安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 区林店街道清河路 软件和信息 100.00 徽)数据技术 合肥市 868 号 20 栋 12 层东 技术服务业 设立 有限公司 半层 注:北京车马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一直未进行经营。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贤武、闫昕。刘贤武与闫昕为夫妻关系,刘贤武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闫昕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贤武持有公司 67.5723%股份, 闫昕持有公司 22.7302%股份,共计持股 90.3025%。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芜湖君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刘贤武持股的企业 北京恒盛顺达商贸有限公司 持股超 5%股东控制的公司 张海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