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无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无 (四)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五)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无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宝堂。 实际控制人对 实际控制人对本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地址 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的持股 公司的表决权比 比例(%) 例(%) 张宝堂 男 中国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66.45 66.45 (二)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三、(一)。 (三)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无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龚雨顺 本公司董事、股东 龙陈锋 本公司董事、股东 胡萍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股东 黄凤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股东 王会文 本公司董事、股东 张建 本公司副总经理、股东 张雪娇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 杨文 本公司监事(职工代表)、股东、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芳丽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妻 鞠姣兰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母亲、股东 张玉学 本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尹振华 本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张冰清 本公司副总经理、股东 颜蜜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长沙骏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重要管理人员共同控制并实施重大影响的持股公司 王忠元 本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小飞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五)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租赁情况 无 2、关联担保情况 (1)绿蔓生物公司向中国银行湘江新区分行借款 500 万元,借款期限:2024/3/21-2025/3/21,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绿蔓生物公司向中国银行湘江新区分行借款 250 万元,借款期限:2024/6/26-2025/6/26,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绿蔓生物公司向中国银行湘江新区分行借款 250 万元,借款期限:2023/8/16-2024/8/16,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私有房产为抵押。 (4)绿蔓生物公司向浦发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借款 300 万元,借款期限:2024/6/11-2025/6/10,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绿蔓生物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湘府支行借款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2023/8/31-2024/8/23,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本公司高新区厂房进行抵押。 (6)绿蔓生物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湘府支行借款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2023/9/27-2024/9/27,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本公司高新区厂房进行抵押。 (7)绿蔓生物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湘府支行借款 500 万元, 借款期限:2023/10/23-2024/10/23, 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本公司高新区厂房进行抵押。 (8)绿蔓生物公司向广发银行长沙高科支行借款 600 万元, 借款期限:2023/12/12-2024/12/11 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9)绿蔓生物公司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借款 500 万元,借款期限:2023/11/16-2024/10/12,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绿蔓生物公司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借款 500 万元,借款期限:2023/11/24-2024/10/12,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绿蔓生物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约定租金本金 1000 万元,利息费用 1,018,529.26 元,租赁期限为:2024/3/27-2026/3/27,由子公司甜蔓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及 其配偶张芳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子公司湖南甜蔓生物向中国银行东安支行借款 400 万元,借款期限:2023/6/29-2024/7/1,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杨文 备用金 22,300.00 1,115.00 (七)关联方承诺 无 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无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拟在广西省龙胜各族自治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2024 年 7 月 15 日,龙胜绿蔓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议 案》,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57,577,5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454,650 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 无 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9,028,494.92 100.00 1,528,340.84 3.12 47,500,154.08 其中:账龄组合 19,246,503.13 39.26 1,528,340.84 7.94 17,718,162.29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29,781,991.79 60.74 29,781,991.79 合计 49,028,494.92 100.00 1,528,340.84 3.12 47,500,154.08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9,870,579.78 100.00 2,142,621.38 2.68 77,727,958.40 其中:账龄组合 32,370,639.63 40.53 2,142,621.38 6.62 30,228,018.25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47,499,940.15 59.47 47,499,940.15 合计 79,870,579.78 100.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