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282.16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97 0.10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24 0.09 0.09 (三)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序号 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A 5,703,450.55 非经常性损益 B 596,282.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C=A-B 5,107,168.3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D 78,973,711.79 股权激励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1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F1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2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F2 股份支付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3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F3 现金分红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G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H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I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J 报告期月份数 K 6 加权平均净资产 L=D+A/2+E×F/K-G×H/K±I×J/K 81,825,437.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M=A/L 6.9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M1=C/L 6.24% 期初股份总数 N 57,577,500.00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O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P 新增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Q 报告期缩股数 R 报告期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T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份数 U 新增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V 加权平均股份数 W=N+O+P×Q/K-R-S×T/K 57,577,500.00 基本每股收益 X=A/W 0.1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X1=C/W 0.09 稀释每股收益 Z=A/(W+U×V/K)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Z1=C/(W+U×V/K) 0.09 湖南绿蔓生物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473,144.99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4,550.00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8,930.2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96,625.23 减:所得税影响数 100,343.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96,282.16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 融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新增 发行方 股票 发行 发行 标的资 募集 募集资金用 发行次数 案公告 挂牌 价格 数量 发行对象 产情况 金额 途(请列示具 时间 交易 体用途) 日期 2022 年第 2022 年 3 4,066,667 契约型私 不适用 12,200,001.00 补充公司流 一次股票 12 月 1 募基金、外 动资金(支付 发行 日 部自然人 采购货款) 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56),于 2023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05), 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3-014),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说 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21),于 2023 年 7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定向发行股票申请收到全国 股转公司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定向发行股 票申请恢复审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