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71927 证券简称:闽威实业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作为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陈小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核查,陈小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身体情况,我们认为陈小辉女士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同意通过该议案。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洪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