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
刘学新 10,654,555.00 29.71
祝显超 7,990,917.00 22.28
陈士华 7,990,917.00 22.28
湖北红安高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586,777.00 10.00
南雷雨 507,000.00 1.41
孟庆贺 507,000.00 1.41
刘珺 422,500.00 1.18
周安宏 422,500.00 1.18
姜伟 265,668.00 0.74
张善海 253,500.00 0.71
高贞章 253,500.00 0.71
邓光明 253,500.00 0.71
秦伟 253,431.00 0.71
江劲松 236,600.00 0.66
姚丹 228,149.00 0.64
王平 203,307.00 0.57
黄先德 169,000.00 0.47
宋兰 169,000.00 0.47
沈冬冬 169,000.00 0.47
余耀华 169,000.00 0.47
郭俊杰 169,000.00 0.47
代春芳 169,000.00 0.47
刘建红 169,000.00 0.47
尹先红 173,408.00 0.48
褚方园 152,100.00 0.42
李裕成 118,300.00 0.33
蔡路军 84,500.00 0.24
李文 59,149.00 0.16
白凌 42,250.00 0.12
谢凌飞 19,833.00 0.06
马霞 2,197.00 0.00
张雯华 1,683.00 0.00
叶桂玲 845.00 0.00
程志龙 338.00 0.00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晓峰 169.00 0.00
黄云 169.00 0.00
孟霖 2.00 0.00
合 计 35,867,764.00 100.00
公司经营范围:耐火材料、耐火材料用外加剂的研发、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刘学新、陈士华、祝显超。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湖北晶耐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以及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