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税收优惠政策,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 2021 年第 40 号) 自 2022 年 3 月起开始实施,财税〔2015〕78 号同时废止。同时,2022 年 12 月,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5000192,有效期 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上述两项税收优惠,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 法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认定,公司的税收成本将会相应上升,对公司 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1、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水平,开拓销售渠道,加大 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公司自身综合竞争力;2、公司将会密切关注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税务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 济结构调整。 本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6.59%。流动比率为 0.23,资产负债率比期初 有所下降,流动比率下降幅度较大,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 发生到期债务偿还违约事项,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筹措资金 时,部分资金是通过债务融资方式取得。但由于由于大环境影响,公司经营业 绩遭遇打击,且新增贷款为零,已投入的资金成为财务负担,而融资租赁还款 压力开始显现,最终导致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 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 应对措施:1、公司将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 风险 致协议,延长付款期限,减少诉讼风险;同时,以重点诉讼为突破口,解除相 关账户冻结及资产查封。2、公司成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小组,加强应收账款回款 力度,加快应收账款回笼,支付相关款项,解除诉讼风险,完成银行贷款的续 期工作。3、公司不断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管理水平,完 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4、拓展多种融资渠道,与融资公司 进行合作,增强本公司的融资能力,以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的现金流。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 报本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本期营业收入的 99.95%,公司客 险 户集中度较高。 应对措施:公司将与现有主要客户保持稳定的关系,同时积极寻找开发新 客户。 公司向前五大采购的总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金额 79.89%,对主要供应商依 赖性强。公司存在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 应对措施:公司将与原供应商维持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寻 风险 找新的供应商,以寻求更多的合格供应商来降低因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给公司带 来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三.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三.二.(二)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是 √否 三.二.(三) 资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 □是 √否 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五)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三.二.(六)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三.二.(七)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三.二.(八)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 □是 √否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12,280,000.00 9,331,800.84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0.00 0.00 提供担保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 0.00 0.00 保人提供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00 0.00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0.00 0.00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0.00 0.00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0.00 0.00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0.00 0.00 其他 0.00 3,280,000.00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利树 浆纸有限公司续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续授信额度 328 万元,由利树股份提供相关担 保,详见《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临时公告索引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履行情况 2015-006 实际控制人 限售承诺 2015年8月12日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2015-006 董监高 限售承诺 2015年8月12日 正在履行中 2015-006 实际控制人 同业竞争承 2015年8月12日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诺 2015-006 董监高 同业竞争承 2015年8月12日 正在履行中 诺 实际控制人 其他承诺(规 2015-006 或控股股东 范关联交易 2015年8月12日 正在履行中 承诺) 其他承诺(规 2015-006 董监高 范关联交易 2015年8月12日 正在履行中 承诺)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限售承诺》承诺如下: 1、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