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浚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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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临时公告索    性质        案由      是否结案    涉案    是否形成预  案件进展或执
    引                                                金额      计负债      行情况

公告编号    原告/申请人  诉国家知识  否                  0  否          于 2022 年 9
2022-022、                产权局下发                                        月 14 日收到
2024-016                  我司两项发                                        北京知识产权
                          明专利无效                                        法院在 2022
                          决定                                              年8月25日作
                                                                            出的行政判决
                                                                            书((2021)京
                                                                            73 行初 9783
                                                                            号和(2021)
                                                                            京 73 行初


                                                                            9784 号),驳
                                                                            回公司的诉讼
                                                                            请求。公司已
                                                                            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提出
                                                                            二审上诉,

                                                                            2024年6月17
                                                                            日最高人民法
                                                                            院知识产权法
                                                                            庭对本案进行
                                                                            了二审,目前
                                                                            正在等待二审
                                                                            结果。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依然可以为公司所使用,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及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无重大不良影响。公司在听取专业人士建议并经管理层研究后,已提出二审上诉,二审如果败诉,公司将支付退款,并存在其他原管理层要求退还垫付款的可能,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三)关于谢建康与公司之间的诉讼案件:
原告:谢建康 被告:公司 涉案金额:10 万元(未达披露标准,自愿披露)
案由:原告为公司股东并曾在公司担任管理岗位,公司原管理层在处理公司与隆安律所上海分所履行代
理活动中,多付律师费 40 万元,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22 年 4 月原管理层高红光、谢建华、谢建明、
谢建康等人协商后,各自分别将 10 万元汇入公司,如原管理层向隆安律所上海分所要回多支付的律师费用,公司将上述款项退还原管理层。目前谢建康以公司向其借款 10 万元尚未归还为由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其支付的 10 万元垫付款。

案件进展及执行情况: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3)沪 0105 民
初 16621 号,公司归还谢建康 10 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2300 元。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3)沪 0105 民初
16621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二审上诉,2024 年 5 月 27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二审,上
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作出民事判决书(2024)沪 01 民终 7270 号,维持原判并由公司
负担二审受理费 2300 元。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发生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12,500,000  1,391,399.05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1,000,000    289,361.23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其他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

接受担保                                                                -      1,500,000

房屋租赁

接受财务资助                                                            -        100,000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
贷款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灵活性、公司目前未设锂电池生产组装车间,生产加工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根据客户产品需求采购原材料,然后委托绍兴易锂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通过委托加工模式可以进一步提供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实现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降低锂电产品生产安全风险,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依据订单情况签署书面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与绍兴易锂的房租租赁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规则,已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临时公告索引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履行情况

于 2024 年 6 月  实际控制人或  限售承诺      2024年6月24  2025 年 6 月 24  正在履行中

24 日披露的收  控股股东                    日            日

购报告书第 40
页

于 2024 年 6 月  实际控制人或  同业竞争承诺  2024年6月24                正在履行中


24 日披露的收  控股股东                    日

购 报 告 书 第
37-38 页

于 2024 年 6 月  实际控制人或  关于规范关联  2024年6月24                正在履行中
24 日披露的收  控股股东      交易的声明承  日

购 报 告 书 第                诺

38-39 页

于 2024 年 6 月  实际控制人或  关于不向被收  2024年6月24                正在履行中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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