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 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 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 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 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 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 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 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 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 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 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 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 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 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 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 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 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 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 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 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 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 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 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 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 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 01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 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 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 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 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账龄分析法组合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1:产品销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关联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