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430490 证券简称:旭龙物联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一人。 成。设董事长一人。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董事会人员数量等内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