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3818 证券简称:威克曼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寿姜晔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13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寿姜晔、潘蓉、寿炜康、李青乘、胡宁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提请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 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补充确认银行借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本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公司南京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79 个月,抵押物为南京市栖霞区金马路 6 号科研楼, 公告编号:2024-013 建筑面积 23,832.02m2,由寿姜晔、潘蓉、寿炜康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 179 个月。 上述银行借款及必要的担保措施,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回避表决情况 此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寿姜晔、潘蓉、寿炜康应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本项议案可参与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