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
四川汇美置业有限公司 400.00 80.00
成都市郫都区城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22 年 4 月 13 日,四川汇美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股份制改制情况
2017 年 10 月 11 日,德冠物业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起人
协议及公司章程,德冠有限整体变更为成都德冠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人民币,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德冠有限经审计后净资产 23,328,647.72 元,共折合为 2,00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变更前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上述事项已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第 00085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24785448197X 的营业执照。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何公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为胡香芳;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4、分支机构
2022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成立分支机构——成都德冠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服务分公
司(以下简称“科创分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新经济产业园数码二路 2 号
4 栋 C 区 1 楼,负责人为倪敏。
2024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成立分支机构——成都德冠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林服务分公
司(以下简称“东林分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东林音乐村红旗大道南段 630 号,负责人为倪敏。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德冠物业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家政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酒店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外卖递送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水污染治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露营地服务;小餐饮;城市公园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游乐园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服务评估;通用设备修理;体育赛事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电气安装服务;食品销售;劳务派遣服务;餐饮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科创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外卖递送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露营地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游乐园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赛事策划;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食品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东林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外卖递送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露营地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游乐园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赛事策划;物业服务评估;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七)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