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472 证券简称:亮威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250 号 B 座 618 室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 潘叶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4-015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0.00 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