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定后,由总经理负责领导、组织实施。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问责 第三十七条 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考核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制订。 第三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违反本细则规定行使职权或怠于行使职责的,董事会应责成其予以改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总经理应当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董事会应当罢免总经理的职务。 总经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董事会应当罢免其职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行使职权或怠于行使职责的,总经理应责成其予以改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总经理应当提请董事会罢免其相应的职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总经理应当提请董事会罢免其职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辞职、解聘等情形时,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会同本公司财务部门共同对总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并形成专项报告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广东建通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