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2263 证券简称:美亚高新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资金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整体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拟使用单笔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使用单笔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总额度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告编号:2024-021 内。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理财的风险 (1)收益率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金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需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21 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