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838 证券简称:艾格生物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浙江艾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无特殊说明。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838 艾格生物 2024 年 9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姚云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提名姚云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金永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提名金永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朱冬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提名朱冬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聂丽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提名聂丽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陈姝洁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现提名陈姝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提名杨继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现提名杨继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监事不存在《公司法》中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七)审议《关于提名李慧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现提名李慧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监事不存在《公司法》中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八)审议《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现行有 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 2024 年上半年完成的各项工作为基础,组 织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股 票账户卡、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 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的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股 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8:30 (三)登记地点:浙江艾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聂丽文联系电话;13567962266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大道 1298 号 邮箱地址:nieliwen48@126.com(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 0.5 天,与会股东交通费用、食宿费自理。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艾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