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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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235.59    287,400.00      5,882,090.93

其他应付款                    812,531.33        820,877.95  7,362,702.58      8,996,111.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000,000.00                  9,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        190,000.00                                      190,000.00
到期的应收票据

          合计            86,565,589.00    11,059,113.54  7,650,102.58    105,274,805.12

        (续表)

                                                      期初余额

            项目

                              1 年以内  1 年以上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49,700,000.00                                  49,700,000.00

 应付票据                    23,940,010.00                                  23,940,010.00

 应付账款                    2,949,721.76    1,450,453.59    287,400.00    4,687,575.35

 其他应付款                  1,619,012.49    1,671,839.95  6,175,615.26    9,466,467.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                                  1,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到      695,003.00                                    695,003.00
 期的应收票据

 长期借款                    8,500,000.00                                  8,500,000.00

            合计          88,403,747.25    3,122,293.54  6,463,015.26    97,989,056.05

        (二) 金融资产转移

        1、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对于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类别披露下列信息:

        (1)已转移金融资产的性质;

        (2)仍保留的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的性质;

        (3)已转移金融资产与相关负债之间关系的性质,包括因转移引起的对企业使用已转

    移金融资产的限制;


  (4)在转移金融资产形成的相关负债的交易对手方仅对已转移金融资产有追索权的情况下,应当以表格形式披露所转移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净头寸,即已转移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5)继续确认已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披露已转移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6)按继续涉入程度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披露转移前该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按继续涉入程度确认的资产和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2、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转出方继续涉入已转移金融资产

  (1)因继续涉入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中对应的项目;

  (2)因继续涉入导致企业发生损失的最大风险敞口及确定方法;

  (3)应当或可能回购已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需要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量(如期权协议中的行权价格)或其他应向转入方支付的款项,以及对这些现金流量或款项的到期期限分析。如果到期期限可能为一个区间,应当以企业必须或可能支付的最早日期为依据归入相应的时间段。到期期限分析应当分别反映企业应当支付的现金流量(如远期合同)、企业可能支付的现金流量(如签出看跌期权)以及企业可选择支付的现金流量(如购入看涨期权)。在现金流量不固定的情形下,上述金额应当基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情况披露;

  (4)对(1)至(3)定量信息的解释性说明,包括对已转移金融资产、继续涉入的性质和目的,以及企业所面临风险的描述等。其中,对企业所面临风险的描述包括以下各项:
  a.对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风险进行管理的方法;

  b.企业是否应先于其他方承担有关损失,以及先于本企业承担损失的其他方应承担损失的顺序及金额;

  c.向已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支持或回购该金融资产的义务的触发条件。

  (5)金融资产转移日确认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期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如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终止确认产生的收款总额在本期分布不均衡的(例如大部分转移金额在临近报告期末发生),应当披露本期最大转移活动发生的时间段、该段期间所确认的金额(如相关利得或损失)和收款总额。

  (三)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无。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期末公允价值

    项  目                    第一层次公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 计

                              允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2,263.30    42,263.30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

  本公司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无。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被
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按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净资产变
动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数。

  5、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各层级之间的转换信息、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
目的调节信息和不可观察参数的敏感性分析

  无。

  6、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7、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无。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    投资额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高明谦              7,680,290                  26.1604                    35.6298

  注:高明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1063%股份,通过河南明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3.0541%及表决权比例为 22.5235%。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杨公尚                                      董事、总经理、公司股东

马德敏                                      董事、公司股东

张世进                                      董事、公司股东

蒋保华                                      董事

郭建昌                                      监事会主席

王俊绍                                      监事

吴磊                                        职工监事

李娟娟                                      董事会秘书

刘盼盼                                      财务负责人

河南明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

吴江                                        公司股东

河南省德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出任董事

梁培红                                      本公司主要股东配偶

李会敏                                      本公司主要股东配偶

河南恒瑞惠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监事控股

深圳市心仪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参股

中科天健(漯河)食品研究院(有限合伙)          本公司参股

郑州祝福康食养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控股

河南省蔚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控股

河南新孚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控股

河南孚丰农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控股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担任董事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担任董事

  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河南新孚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88,679.24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河南新孚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1,469.03    960,603.55

河南新孚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电费          148,6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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