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988,888.89 32,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04,799.46 1,110,261.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23,000.00 11,326,45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016,688.35 44,736,716.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2,200.54 3,163,283.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955.44 10,277.26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380,855.98 3,093,763.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69,593.23 2,309,564.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750,449.21 5,403,327.99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 □是 √否 报表是否变化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 □是 √否 报表是否变化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六、33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 □是 √否 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 □是 √否 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4 元人民币现金,共计金额 1,992,400.00 元。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河南恒瑞淀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河南恒瑞淀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恒瑞股份”)系由漯河 市恒瑞化工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7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取 得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91411100742504128J 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高明谦,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漯上路与衡山路交叉口,注册资本:5,860.00 万元。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 金额(万元) 比例(%) 比例(%) 元) 杨公尚 1,536.05 29.77 1,536.05 29.77 高明谦 1,536.05 29.77 1,536.05 29.77 吴江 537.61 10.41 537.61 10.41 马德敏 230.41 4.47 230.41 4.47 河南明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19.88 25.58 1,319.88 25.58 合计 5,160.00 100.00 5,160.00 100.00 2015 年 11 月,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同时新增股东漯 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杨公尚 1,536.05 26.21 1,536.05 26.21 高明谦 1,536.05 26.21 1,536.05 26.21 河南明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19.88 22.53 1,319.88 22.53 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00.00 11.95 700.00 11.95 吴江 537.61 9.17 537.61 9.17 马德敏 230.41 3.93 230.41 3.93 合计 5,860.00 100.00 5,860.00 100.00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为 837089;公 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高明谦;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谦直 接持股比例 13.11%,本期减少 1.64%,间接通过河南明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13.0541%。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食用淀粉、工业用淀粉、抗性淀粉、预糊化淀粉、食品添加剂(变性淀粉)及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玉米粉生产、销售;玉米深加工及产品销售;饲料的销售;保健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加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造纸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类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生产、销售豆制品(其他豆制品,分公司凭证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高明谦。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批准报出。 (五)营业期限 2002-08-21 至无固定期限。 (六)本期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 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香港瑞道国际有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判断标准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核销单项应收款项原值≥10 万元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金额超过 5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