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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明珠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476,097.17 8,528,586.86
收到的税费返还 855.77 142,468.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29,634.36 6,980,82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306,587.30 15,651,883.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075,738.89 13,009,751.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74,117.65 1,091,451.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4,340.94 392,192.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92,552.05 1,466,023.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76,749.53 15,959,41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29,837.77 -307,535.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4,000.00 4,645.58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4,000.00 4,645.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4,000.00 -4,645.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600,000.00 11,6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00,000.00 11,6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251,905.55 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15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51,905.55 6,020,1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1,905.55 5,579,8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86,067.78 5,267,668.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6,607.49 476,790.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0,539.71 5,744,459.35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 □是 √否
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 □是 √否
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无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设立、发展概况
(1)概况
北京力码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 2004 年 1 月 5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境内成立的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72 号院 B 座 12 层 1501;于 2004 年
01 月,由徐峰、罗清发起成立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7.8 万元,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047.8 万元。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04 年 01 月 05 日至长期。下文的本集团、集团
为本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合并财务报表主体。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徐峰。
(2)历史沿革
北京力码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徐峰、罗清于 2004 年 1 月 5 日
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徐峰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罗清出资 4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40%。
2009 年 12 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5 万元由北京金科高创投资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25 万元,其中徐峰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罗清出资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北京金科高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25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20%。
2012 年 4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北京金科高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20%公司股权
转让给北京润通新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后,徐峰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罗清出资 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北京润通新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股权转让已于 2012 年 5 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北京力码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201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股份改制,2013 年 9 月 5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变更登
记,变动后公司的名称更改为北京力码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850 万元,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更。
2013 年 11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350 万元,由徐峰、罗清、
北京润通新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万元,其中徐峰出资 168 万元;罗清出资 112 万元;北京润通新元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70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已经北京中靖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出具验字【2013】第
F0581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15 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力码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发行方案(修订)》。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北京力码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
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2770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8,000,000 股,其中限售 2,535,000 股,
不予限售 5,465,000 股。上述股份已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新增注册资本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出具验字(2015)
京会兴验字第 130100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 2015 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力码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北京力码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发行股份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