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58,829.00 元)。由于与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利率风险 等几乎所有风险与报酬已转移给被背书方,因此,本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如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能承兑,被背书人有权要求本公司付清未结算的余额。因此 本公司继续涉入了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继续涉入的最大损失等于上述票据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公司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 确认金融资产当期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均衡发生。 (八)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532,090.95 - 15,532,090.95 合计 - 15,532,090.95 - 15,532,090.95 2、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信息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金额 估值技术 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532,090.95 现金流量折现法 预期收益率 合计 15,532,090.95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 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九)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刘鹤群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17.98%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 高宝坤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11.69%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 3 羊建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8.42%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4 孙波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7.32%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董事 5 石瑞军 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5.33%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3 年 9 月 26 日,刘鹤群、高宝坤、羊建、孙波、石瑞军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协议各 方同意,自协议签署日起 3 年内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召 集权、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和履行相关股东义务时,形成一致行 动。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即实际控制人为刘鹤群、高宝坤、羊建、孙波、石瑞军。 2、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情况 无。 3、其他关联方情况 无。 (九)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续 4、关联方交易情况 (1) 其他交易 无。 (2) 关联方担保情况 无。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无。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5,489.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08,843.00 持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259,482.44 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的本期转回额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2,846.4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40,010.53 减:所得税影响数 -21,001.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9,008.95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 融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