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宏电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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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联担保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为参股公司常州金坛中技海深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债务
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主债务合同为常州金坛中技海深能源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21
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借款 4500 万元,借款期限 8 年,利率为 3.35%。。
    七、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大承诺事项

    开出保函、信用证: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开具尚未到期的保函余额为 4,475,551.46 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承诺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

    1、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为参股公司常州金坛中技海深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债
务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主债务合同为常州金坛中技海深能源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21 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借款 4500 万元,借款期限 8 年,利率为 3.35%。
    2、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二)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九、  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24 年度 1-6 月            2023 年度 1-6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42,665.95                  7,986.43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                                            62,461.18
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650,671.62              1,681,953.33
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
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
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02.08                -95,107.05
减:所得税影响额                                                        89,835.54                248,594.08


                        项目                              2024 年度 1-6 月            2023 年度 1-6 月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509,068.05              1,408,699.81

    (二)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24 年度 1-6 月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39            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9            0.67

                                              江苏海宏电力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
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42,665.95
备的冲销部分)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650,671.62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02.0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98,903.59

减:所得税影响数                                                    89,835.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09,068.05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 融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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