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930.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000.00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38,274.13 814,649.97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274.13 814,64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274.13 -813,649.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430.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30,109.34 275,946.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8,539.84 275,946.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539.84 -275,946.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864.91 445,333.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748.16 215,885.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613.07 661,218.32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 □是 √否 变化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 □是 √否 变化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 □是 √否 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 □是 √否 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主要为在建工程完工,详见注释五、9 注释五、10; 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保证自身产品竞争力,投入资金研发新产 品,详见注释六、1;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浙江惠同纸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7053 号)的 通知,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 简称:惠同股份,证券代码:834189。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100661747654K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3,317.60 万股,注册资本为 3,317.60 万元,注册地址:浙江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 本公司属造纸和纸制品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纸与纸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存货的发出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收入的确认时间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等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 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单项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单项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 100 万元认定为重要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