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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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
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6、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为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 100,000 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7、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应税收入按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税  种                                  具体税率情况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缴。

    2、税收优惠及批文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120008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自 2022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 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 2024 年 1 月 1 日,“期末”指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年年末”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指 2024 年 1-6 月,“上期”指 2023 年 1-6 月。

    1、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库存现金                                            6,659.61                78,182.97

  银行存款                                      23,438,115.30              6,249,730.18

  其他货币资金                                        1,600.00                  1,600.00

                合  计                        23,446,374.91              6,329,513.15

    注:其他货币资金为 ETC 业务保证金。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4,004,504.42            44,772,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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