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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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87,650.62  71,743,057.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87,650.62  -38,700,457.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116,861.76  -1,270,052.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27,913.15  13,031,155.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444,774.91  11,761,102.81

法定代表人:王旭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学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娟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      □是 √否

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      □是 √否

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 报
告期内,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08,000.00 元。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天津市旭辉恒远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天津市旭辉恒远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为天津市旭辉恒远塑料
包装有限公司,天津市旭辉恒远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系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8 年 12 月 1
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发起人同意以其拥有的天津市旭辉恒
远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变更为天津市旭辉恒远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天津市旭辉恒远塑
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8953 号),同意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证券简称:旭辉股份,证券代码:835540。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681869229X,公司股本总数 4,544.00 万股,注册资本为 4,544.00 万元,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口东工业区福德路 6 号。

    2、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服装服饰批发;玻璃仪器制造;玻璃仪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主要产品:塑料编织袋、集装袋、纸塑复合编织袋及口罩、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
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状况及 2024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
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
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6、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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