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430412 证券简称:晓沃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235 号河川大厦 A 座写字楼 10A10B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凯庆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张琪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及应对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及应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3、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