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尔特: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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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否

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      □是 √否

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公司的预计负债包括与金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以及产品质保期内的质保费用。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福建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厦门思尔特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厦门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
份公司。2015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厦门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 35021120000386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 6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2016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以每股 2.3367 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航天科工智能机器
人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1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加至 9100 万元,
总股本由 6000 万股增加至 9100 万股。2016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更名为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2016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91350200761714294G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3 年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1,000,000 元变更为 109,433,178 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91,000,000
变更为 109,433,178 股。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证券法务部、工程中心、GI 事业部等部门。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本公司总部住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 1616 号 11 楼。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航天科工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董事会决议于 2024 年 08 月 23 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06 月 30 日的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 1-6 月的公司经营成果和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7。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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