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3日查看PDF原文
码为9133070075806928X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865.30万元,股份总数9,865.3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砼结构构件制造行业。主要经营范围为:混凝土预制构件、房屋预制构件、桥梁机械、模板、模具设计、研发、生产、销售、运输、安装;混凝土生产、销售;混凝土用添加剂(危险化学品除外)研发、生产、销售(以上除危险品及有污染的工艺);桥梁钢结构制作、安装、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木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通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灯具销售;梁板生产技术培训(非学历、非证书)、咨询;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培训(非学历、非证书);房屋建筑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品主要有:水泥钢筋混凝土桥梁构件、建筑装配式预制构件及其模板。

  (三)母公司以及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名称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刘世伟、吴红梅夫妇。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表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五)营业期限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2004-01-13 至长期。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公司将本期增加在建工程项目或转固在建工程项目超过资产总额 0.5%的在建

            在建工程

                              工程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  公司将 1 年以上应付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项目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 1

              付账款          年的应付账款

  (六)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
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 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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