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9,621.52 (三十四)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483,354.87 -3,074,102.76 加:信用减值损失 -321,921.42 -41,689.75 资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497,230.80 2,500,439.96 无形资产摊销 1,226,668.26 1,016,850.4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 - 以“-”号填列)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5,417.92 94,713.7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8,288.21 6,253.4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16,903.52 -340,483.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14,389.93 1,674,784.1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19,248.32 -1,969,801.45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566.99 -133,035.29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851,668.26 597,934.62 减:现金的上年年末余额 705,490.15 934,487.48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上年年末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178.11 -336,552.86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一、现金 851,668.26 705,490.15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51,668.26 705,390.1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0.00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1,668.26 705,490.15 (三十五)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金额 受限制的原因 固定资产 25,501,774.68 诉讼查封 固定资产 11,732,890.22 借款抵押 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企业类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公 公司名称 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公司的持股 司的表决权比 比例(%) 例(%) 重庆安碧捷高新 有 限 责 重 庆 市 高新技术产品研 技术产业集团有 任公司 铜梁区 发,企业管理咨 17,150.00 万 48.2857 71.43 限公司 询服务 注:安碧捷集团持有本公司 32.2857%股份,汉釜投资(安碧捷集团 100%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16% 股份,因此,安碧捷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48.2857%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且由安碧捷集团提名的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提名董事会 7 名成员中的 5 名董事),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安碧捷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对本公司的直接或 间接持股比例(%) 何长波 实际控制人 6.33 何发东 实际控制人 2.82 蒋进萍 实际控制人 3.20 注: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安碧捷集团的股东为何长波、李菠、何发东、农发基金,分别持股 13.1195%、10.2041%、5.8309%、70.8455%;根据安碧捷集团章程规定农发基金持有的 70.8455%股权属于特殊股,特殊股股东按照实缴出资的固定股息率优先分取红利,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而何长波和何发东为一致行动人,对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故何长波和何发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2、因何长波持有安碧捷集团 13.1195%股份,何发东持有安碧捷集团 5.8309%股份,而安碧捷集团持有本公司 32.2857%股份,汉釜投资(安碧捷集团 100%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 16.00%股份,因此何长波间接持有本公司 6.33%股份,何发东间接持有本公司 2.82%股份,蒋进萍直接持有本公司 3.20%股份,且何长波、何发东和蒋进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故何长波、何发东和蒋进萍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唐畅 本公司员工 1、关联担保情况 重庆安碧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何长波、蒋进萍、何发东、唐畅 2,000,000.00 2023/12/22 2026/12/21 否 七、承诺及或有事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参与签订和解协议,刘林标基于(2019)渝 0151 民初 4464 号、(2020) 渝 01 民终 7414 号判决书对安碧捷集团、汉釜投资、蒋进萍、本公司享有的债权及相应权利已经一并转让给了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发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