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瑞祥: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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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4
月 14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075.3972 万元,其
中:邹锋出资 1,802.460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8.61%;丰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663.839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1.59%;深圳前海磁石区块链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出资 306.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96%;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23.01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0%;宁波青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61.507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徐晓晓出资

53.947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5%;朱玉贤出资 28.594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93%;徐艳来出资
1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59%;北京宝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8.6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28%;
缪瑛出资 6.1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20%;朱玉春出资 1.4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5%;林枝春出
资 0.7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2%;杨静出资 0.3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1%;李向英出资 0.36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0.01%。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卢艳红。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 3 号院 13 号楼 1 单元 1 层 101。

  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维修;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企业管理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文具用
品、体育用品、日用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9 年 07 月 28 日至长期。


          2、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支付服务、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IT 运营外包服务。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4、 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4 上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 户,具体包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

 北京祥付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          100.00            100.00

 贵州小庆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          100.00            100.00

 云商支付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          100.00            100.00

 河南中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      2          51.00            51.0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
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

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
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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