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32 29,937.55 2,802,07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37.55 2,802,078.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47,311.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4,288.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33 90,448.17 31,697.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448.17 2,803,296.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510.62 -1,217.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47.0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957.70 -1,217.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7,493.10 3,100,922.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6,535.40 3,099,704.17 法定代表人:徐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静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仁君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 □是 √否 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 □是 √否 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无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函(1993)10号文批准,由原中国四川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独家改组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1993年12月经中国证监委证监发审字(1993)110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994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5年9月16日,因连续3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转入三板市场挂牌交易。 1998年11月2日,本公司与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方)、深圳市通富达实业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乙方)分别签订协议书:甲方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200万股国家股中的5,600万股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14,112万元;乙方将其持有的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97%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金额为16,595.15万元;本公司将14,112万元的账面资产转让给甲方,转让金额14,112万元。以上协议分别经国家财政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本公司董事会及1998年12月11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所有转让款项的结清日经甲方、乙方、本公司1999年5月25日“补充协议书”确认为1999年1月1日。至此,深圳市通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1.12%;本公司成为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97%。 深圳市赛安华拍卖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陆丰市法院委托,于2009年12 月29 日下午,在深圳市深南大道6007 号安徽大厦601 室,对深圳市通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400 万股“中川3”法人股(非流通股)进行拍卖,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此次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以1500 万元总价成功拍得8400万股“中川3”法人股,成为该次股权拍卖的上述股权的买受人。2010年2月3日,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受让的8400万股本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手续。现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持有人 单位: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备注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4,000,000 51.12 非流通股、国有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0 14.61 非流通股、国有股 流通股股东 56,308,602 34.27 流通股 合计 164,308,602 100 本公司系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公司最近工商登记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1810296R;住所:成都市永兴巷15号;法定代表人:徐沛;注册 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肆佰叁拾万捌仟陆佰零贰元整;经营范围主要是:承包国内外各种工程建设项目;承担资源勘察,地图测绘,地图勘察,技术经济咨询,招标,人员培训业务;提供工程、生产和服务性劳务;房地产开发;承担我国对外援助和国际双边、多边援助合作项目;开展技术合作、新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省内三类进出口商品;办理“三来一补”,对外经济技术项目所需的物资和出口业务;其他能够承担的各种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机械电子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电工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第六届 46 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批准报出。 二、 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以及之后修订及新增的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 会计期间 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 记帐本位币 国内机构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国外机构一般以所在地法定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200 万人民币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00 万人民币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00 万人民币 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