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0:00。 公告编号:2024-041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342 鑫众科技 2024 年 9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4-041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和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公告编号:2024-022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和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股东印章和法人印章(或法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原件。股东可以信函、电话、邮件或上门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8:30-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铁岭经济开发区帽山工业园,辽宁鑫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3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4-77317175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