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海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 12,888,993.61 元折为股份 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股本 10,000,000.00 元,其余 2,888,993.61 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5 月 26 日,本公司《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经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5〕2218 号”文件核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联海通信,证券代码:832594)。 2015 年 8 月 19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由原股 东以货币资金同比例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1300.00 万元,该次增资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5〕第 2051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11 月21 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对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9.23 股。共计转增1,199.9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499.9 万股。此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股) 出资比例(%) 1 包咏欣 7,499,700.00 30.00 2 包家裕 8,249,669.00 33.00 3 张瑞峰 4,349,826.00 17.40 4 马国华 2,174,913.00 8.70 5 周义忠 1,449,943.00 5.80 6 镇江市联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74,949.00 5.10 合 计 24,999,000.00 100.00 2015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 月,股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了多次协议转让及股票解除 限售并进行了公告。变更后,2024 年 6 月 30 日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有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份 合 计 1 包家裕 5,902,252.00 1,647,417.00 7,549,669.00 30.1999 2 包咏欣 6,926,700.00 6,926,700.00 27.7079 3 张瑞峰 3,149,870.00 1,049,956.00 4,199,826.00 16.8000 4 马国华 1,578,685.00 526,228.00 2,104,913.00 8.4200 5 周义忠 1,088,208.00 362,735.00 1,450,943.00 5.8040 镇江市联海投资 6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93,949.00 1,193,949.00 4.7760 7 陈罗峰 320,000.00 320,000.00 1.2801 8 袁燕军 199,000.00 199,000.00 0.7960 9 张 兵 150,000.00 150,000.00 0.6000 10 赵海峰 106,000.00 106,000.00 0.4240 11 黄忠强 102,000.00 102,000.00 0.4080 12 魏晓明 100,000.00 100,000.00 0.4000 13 杨宏伟 100,000.00 100,000.00 0.4000 14 蒋 君 100,000.00 100,000.00 0.4000 15 许友问 59,000.00 59,000.00 0.2360 16 张小虎 45,000.00 45,000.00 0.1800 17 杨明京 41,000.00 41,000.00 0.1640 18 周 冠 40,000.00 40,000.00 0.1600 19 周一清 40,000.00 40,000.00 0.1600 20 刘开志 40,000.00 40,000.00 0.1600 21 陈 刚 40,000.00 40,000.00 0.1600 22 赵大成 22,000.00 22,000.00 0.0880 23 阳祖保 20,000.00 20,000.00 0.0800 24 张燕人 19,000.00 19,000.00 0.0760 25 戴永生 17,000.00 17,000.00 0.0680 26 任 栋 7,000.00 7,000.00 0.0280 27 徐吉良 2,000.00 2,000.00 0.0080 28 关力强 2,000.00 2,000.00 0.0080 29 姚 勇 1,000.00 1,000.00 0.0040 邦能股权投资基金(上海) 30 有限公司-邦能-正宏风云一 1,000.00 1,000.00 0.0040 号新三板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11,719,015.00 13,279,985.00 24,999,000.00 100.0000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692565423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镇江市丹徒新城瑞山路 7 号;法定代表人:包家裕;注册资本:人民币 2,499.9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通信器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无线电发射设施除外)、射频同轴连接器、避雷器、微波器件的研发、生产;电子器件、光源器件、机械产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家裕和包咏欣父女。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批准报出。 2.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御风通讯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是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综合评价目前可获取的信息,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明显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