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1、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及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相关描述。
33、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对于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
增值税 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 0%、6%、9%、13%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
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5%
不同纳税主体适用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 税种 税率 备注
江苏龙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15%
南京龙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5%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经 2010 年 3 月 30 日由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共南京市委宣传
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宁财税[2010]228 号)文件确认,公司为南京市转制文化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 号),经营性
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
2019 年 2 月 16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联合下发的财税(2019)16 号文经营《关于继续实施文
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转制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为南京市转制文化企业,符合该文件中的税收优惠条件,2014
年至 2018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 年度后起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即 2019 年-202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13 号),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
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南京龙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税收
优惠政策。
(2)其他税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公告 2022 年第 10 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
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
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告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子公司南京龙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初”系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末”系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系指 2023 年度,“上期” 系指 2022 年度。)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现金
银行存款 17,682,896.60 53,433,968.89
其他货币资金 10,000.00 9,496.01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计 17,692,896.60 53,443,464.9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7,400,000.00 121,500,000.00
其中:结构性存款 137,400,000.00 121,500,000.00
合计 137,400,000.00 121,500,000.00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1 年以内 12,453,029.25 8,736,571.58
1-2 年 556,880.00 162,132.00
2-3 年 240,000.00 408,000.00
3 年以上 373,000.00 205,000.00
小计 13,622,909.25 9,511,703.58
减:坏账准备 1,347,027.46 1,082,254.98
合计 12,275,881.79 8,429,448.60
(2)按坏账计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