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1631 证券简称:北邮国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仝苗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刘志晗先生因个人工作岗位调动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仝苗女士担任新任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仝苗,女,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 2004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工作,任科员、主管会计; 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在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工作,任高级会计师; 2024 年 7 月至今,在北京北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任总会计师。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14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在新任董事就职前,刘志晗先生仍应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变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仝苗女士个人简历。 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