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4,292.10 5,932,850.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244,876.62 89,638,547.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9,009,590.77 79,865,620.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50,083.99 5,303,916.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39,502.98 10,394,919.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96,233.52 11,525,452.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595,411.26 107,089,907.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9,465.36 -17,451,360.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959,203.55 638,590.27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59,203.55 638,590.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9,203.55 -638,590.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752,080.50 43,090,386.7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752,080.50 43,090,386.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700,000.00 34,626,666.9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66,313.43 1,095,998.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866,313.43 35,722,665.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14,232.93 7,367,721.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6,028.88 -10,722,229.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35,216.01 16,396,374.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1,244.89 5,674,145.20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是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六.三. (二).1.3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是 □否 六.三. (二).12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 □是 √否 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 □是 √否 有资产变化情况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1、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本期注销江西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江西庞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江西庞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萍乡市庞泰化工填料有限公 司,系由刘仁军、刘启庞和刘起恒于 2001 年 1 月 18 日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300723916987H 的营业执照。 截止 2024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880,000.00 元,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 乡经济开发区周江管理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仁军。 经营范围:本公司属环保行业,主要从事过滤器的开发、制造并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催化剂、填料和过滤器三大类,可应用于国有钢铁焦化企业。 法定代表人:刘仁军 1.2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决议批准报出。 1.3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 户,详见本附注“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江西庞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上海庞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萍乡庞泰智能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庞泰(长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 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持续经营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3.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 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