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1、报告期内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3 家,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设立深圳 市创木创客空间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设立深圳市涌创众创空间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设立深圳市汇创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2、公司自 2023 年 12 月 7 日开始,至 2024 年 1 月 5 日结束,累计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450,064 股,并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 由 110,654,100 股变更为 92,204,036 股。 3、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204,03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830,605.40 元。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3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 统称本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8 月 25 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440300678563050Q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 深南中路 2010 东风大厦 9 层 913。股本:92,204,036 元,法定代表人:薛春。本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名称:创富港,股票代码:83609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占股比例 (%) 1 深圳市持富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601,140 28.85 2 薛春 17,023,400 18.46 3 深圳市财富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10,267,980 11.14 4 李劲光 7,102,580 7.70 5 TBP Business Services Holdings(H.K.) 6,152,656 6.67 Limited 6 王爱兰 5,415,000 5.87 7 胡劲东 4,845,000 5.25 8 其他持股本公司 5%以下股东小计 14,796,280 16.06 合计 92,204,036 100.00 本公司属商务服务行业,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物业管理,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应用服务、技术孵化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提供的服务套餐有:服务式办公室、虚拟办公室、移动开放式办公位、深圳前海/香港/内地创业无忧套餐、会议室/培训室/商务洽谈间、财税代理及商务咨询等系列服务。本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本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工程部、技术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 本财务报表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持续经营 本集团运营情况较好,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正且较为稳定,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 露事项 表附注中的披露位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置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 五、19.(2),23(2) 单项金额超过 200 万元的 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重要的投资活动 五、45.(2) 投资金额超过本集团合并报表净资产 的 10%以上的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 露事项 表附注中的披露位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置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八、1.(2)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或资产金额占本集 团合并报表收入或总资产的 5%以上的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 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 业 八、3.(2)(3) 资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 的 0.5%以上的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 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