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3,045,210.53 -463,637.95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2,915,956.12 -10,319,223.49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69,580.21 -15,587,266.15 “-”号填列) 其他 -3,561,968.44 20,053,11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6,209.83 4,852,116.0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 - 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 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435,843.86 8,469,924.0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5,444,634.91 13,011,030.9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6,008,791.05 -4,541,106.88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现金 9,435,843.86 8,469,924.04 其中:库存现金 12,556.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9,423,287.00 8,469,924.0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435,843.86 8,469,924.0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 -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45.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981,513.99 诉讼冻结资金 货币资金 12,000.00 保证金质押 固定资产 9,812,387.58 抵押借款 合计 10,805,901.57 / 46.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31,375.60 7.0715 221,870.98 其中:美元 31,375.60 7.0715 221,870.98 应付账款 29,800.65 7.1268 212,383.27 其中:美元 29,800.65 7.1268 212,383.27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合并范围变动。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潍坊胜达塑胶有 潍坊 潍坊 研发、生产、销售保护膜 100.00 出资设立 限公司 山东胜达新材料 潍坊 潍坊 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 100.00 出资设立 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胜达特种材 潍坊 潍坊 研发、生产、销售胶水 100.00 出资设立 料有限公司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八、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母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4.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杨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 50.75%的股权 孙明远 公司董事、总经理 辛峻伟 公司副董事长、股东,持有公司 29.35%的股权 辛俊莉 公司董事、股东,持有公司 18.67%的股权 郎娜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张振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亚州 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玉群 公司监事 张兴伟 公司监事 山东鸿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龙控制之公司 山东崇盛冶金氧枪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龙控制之公司 潍坊海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18.67%股权的股东辛俊莉控制之公司 智创天下(潍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18.67%股权的股东辛俊莉配偶宋玉林控制之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潍坊海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导电液、色浆 37,500.00 81,750.00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潍坊海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37,500.00 九、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在本附注中需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本公司因中介合同纠纷与佛山市中典保护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典”)发生诉讼,佛山中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公司银行存款981,513.99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诉讼已经提起二审诉讼,尚未判决。 十、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在本附注中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二、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