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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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7368        证券简称:快乐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淑英

  6.会议列席人员:财务总监张英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编制了《北京快乐营教
 育公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 披露的《北京快乐营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 披露的《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鉴于新《公司法》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开始施行,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
 与法律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节条        原内容                  修订后

            为维护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股  为维护北京快乐营教育科技

            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程。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准则》)、《中国共产

                                    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公司注册资本为 2570.9091

                                    公司注册资本为 5141.8182 万元人民
第五条  万元人民币。设立方式:发起

                                    币。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设立。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董事会召开
                                    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股东会上过半数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

                                    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的,选举产生新的
第十一  的规定,由总经理担任,并依

                                    法定代表人。选举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
 条    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法定代表
        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人的部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
                                    登记的申请。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登记存

第十六                              有限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股份总数
        管。公司股份总数 2570.9091

 条                                5141.8182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值 1 元。

        1 元。


                                    持有人名称:天津博福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数量(万股):2595.5272;持
                                    有比例(%):50.4788

                                    持有人名称:曹辉;持有数量(万

                                    股):2057.4886;持有比例(%):
                                    40.0148

                                    持有人名称:刘露;持有数量(万

                                    股):207.2732;持有比例(%):

                                    4.0311

                                    持有人名称:吴晓燕;持有数量(万

                                    股):167.6462;持有比例(%):

                                    3.2604

第十七                              持有人名称:北京六力投资管理合伙企
        无已发行的股份数

 条                                业(有限合伙);持有数量(万股):
                                    60.0000;持有比例(%):1.1669

                                    持有人名称:郭彬;持有数量(万

                                    股):21.0830;持有比例(%):

                                    0.4100

                                    持有人名称:房倩宇;持有数量(万

                                    股):13.4000;持有比例(%):

                                    0.2606

                                    持有人名称:郝鹏;持有数量(万

                                    股):13.4000;持有比例(%):

                                    0.2606

                                    持有人名称:赵培喜;持有数量(万

                                    股):6.0000;持有比例(%):0.1167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第十九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做出决
 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东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做出的公司合并、
第二十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一条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  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
第二十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二条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和股东会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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